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医疗保障问题一直是倍受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城镇居民,包括城镇无业人员、职工家属、在校学生、未参加医保的困难企业职工及退休人员等,他们作为一个相对弱势群体的存在,缺乏医疗保障的矛盾十分突出,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相当严重,因此,尽快落实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体系已刻不容缓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我市作为国家批准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城市,市政府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五县四区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于2007年12月20日发布了《株洲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将所有城镇居民,特别是无固定收入的城镇老年居民、儿童、中小学生及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按照家庭适当缴费,政府财政补助的原则筹集医疗保险基金,重点保障城镇居民大病医疗的需求
目前,我市符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有50.3万人,其中市辖区城镇居民16.8万人,县城镇居民33.5万人
至10月底止,全市已参保的人数16.8万人,参保率只有33%,也就是说我市有70%的城镇居民目前还游离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体制之外
据我们调查,这70%的人群基本上不属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的范畴,同时能够参与商业保险的能力更是有限,占不到总数的5%
也就是说,我市城镇居民每年有至少65%即32.7万人没有参与任何形式的医疗保险,显然这是一组让人十分担忧的数字
一项惠民利民的好政策,为什么在启动一年之后,仍然会叫好不叫座呢
据我们对市医疗保险处、社区居民、医院及相关单位了解的情况分析,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原因:第一,工作的推进机制不够完善,后劲乏力
建立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具备了完善的工作机制,才能获得多方的互动
部分基层组织,特别是市内区一级政府对该项工作还重视不够,因此在我市出现了市区的参保率低于县镇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