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一、统一思想,年
进一步增强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下,市的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全面铺开,覆盖面不断扩大
实践证明,开展政策性“三农”保险有利于减轻农民因灾害造成的损失,增强农民的生产自救能力,促进农业稳步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赤壁的紧迫要求,扶持农民、保护农业、促进农村发展的重要举措,党和政府惠农政策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保险业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保险业和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全市各乡镇(办、场)各有关部门及人保财险公司要在去年完成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农民自主自愿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政策性“三农”保险试点工作
二、统一标准
严格执行政策性“三农”保险保费补贴方案按照全省统一规定,年
市政策性“三农”保险继续开展能繁母猪、水稻、农房和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等4个试点险种,中央和省、县(市、区)财政通过保费补贴的办法,引导和鼓励农户、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自愿参加保险,增强抗风险能力
(一)水稻保险
保险金额为每亩200元
中央财政承担40%每亩5
6元;省财政承担25%每亩3
5元;县(市、区)财政承担10%每亩1
4元;农民承担25%每亩3
(二)能繁母猪保险
保险金额每头1000元
中央财政补助50%每头30元;省财政补助30%每头18元;养殖户承担20%每头12元
(三)农房保险
为全市“两属两户”持证的农村军属、烈属和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提供农房保险
保险费率3‰,每户保费9元
其中:省财政承担70%每户6
3元;市财第1页共4页政承担30%每户2
(四)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
由市政府为农村长期外出务工人员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