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艾滋病防治技术规范(试行)一、目的为加强社区艾滋病防治工作力度,确保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完成艾滋病防治工作职责,并将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以保证艾滋病管理工作质量,控制艾滋病的传播与流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理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国务院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通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发布方案全国艾滋病性病综合监测指南及方案三、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
本规范适用于执行职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人员、乡村医生等医疗卫生人员
四、原则与要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设专门人员负责艾滋病防治工作
并根据社区的需求,提供知识培训、健康教育、行为干预、医疗护理和咨询关怀相结合的综合服务,使社区各类人群,包括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性病患者以及高危人群都能连续、方便地得到有关信息与服务,营造一个有利于艾滋病预防、治疗,有利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患者生活的社会环境
五、组织实施(一)监测1、联合公安、文化、统计等部门,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摸底调查,掌握本社区高危行为人群(STD门诊就诊者、性乱者、同性恋者及静脉吸毒者和卖血者等)和重点人群(长途运输司机、出入境人员、娱乐服务场所从业人员、流动人员等)的基本情况,包括人数、种类、分布、活动场所等,掌握本社区高危场所的种类和分布情况
并将结果于每年的4月上旬逐级上报区、市级疾病控制中心
2、在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指导下完成各种艾滋病性病监测工作:病例报告:在诊疗活动中,根据性病、艾滋病诊断标准按《传染病防治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疾病报告程序报告病例
常规监测:通过诊疗活动及自愿咨询检测,对具有高度感染危险的人,如STD门诊就诊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