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程序一、许可事项《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申办程序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局令第6号)三、、申办条件: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应符合当地常住人口数量、地域、交通状况和实际需要的要求,符合方便群众购药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设置规定:1、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无《药品管理法》第76条第83条规定情形的;2、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3、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以及卫生环境
在超市等其他商业企业内设立零售药店的,必须具有独立的区域;4、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5、符合《广东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和GSP的要求;6、具有能够配备满足当地消费者所需药品的能力,并能保证24小时供应
国家对经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预防性生物制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申报材料1、筹建表2、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一份);3、申请验收报告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拟办企业核准证明文件;5、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6、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及聘书;7、拟办企业质量管理文件及主要设施、设备目录8、药品从业人员名册9、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10、从业人员上岗证11、对提交材料真实有效的声明12、药监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材料五、相关表格《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相关表格可在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
cn)下载六、行政许可实施机关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地点:汕头市迎宾路9号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地点: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业务受理处(市局二楼)
七、办事程序:不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