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性建设方案为加强示范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扎实推进示范性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根据关于印发〈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省《关于推进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加强统筹谋划,强化政策扶持,整合设施资源,推动建设覆盖城乡、分布均衡、功能完善的县(区)、乡镇、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不断健全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水平,持续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建设目标通过建设示范性服务网络弥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底子薄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基础养老信息数据缺失、服务队伍专业性不强、医养资源融合缓慢等短板问题
力争到2023年底,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结合为特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医养融合良性发展、智慧养老更加便捷、为老服务更加精准
到2024年,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标准化建设达到9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率达到90%以上,农村老年人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同城同等待遇,努力形成城乡一体、标准统一、服务精准、便捷高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到2025年,全部建成县级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三、创建指标示范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应覆盖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家庭四级,具体建设要求及指标如下:(一)县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