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社会保护中政府责任的理论求证现阶段,弱势群体问题已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日益凸显的严重社会问题
如何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促进弱势群体的就业、生活与福利保障,事实上已经成了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容回避的问题了
同时,对于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和社会支持对策的研究现已成为当下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但是,综观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多集中于对弱势群体的一般社会支持对策的研究,缺乏从政府责任的高度,特别是从政府公共政策制定的角度深入探讨弱势群体问题的解决途径
本文试图结合弱势群体的基本特征,以政府的行政责任和公共政策职能为基本视角,深入透析政府在解决社会弱势群体问题过程中的职责
一、社会弱势群体的界定及其基本特征一般地说,弱势群体就是社会生活中的困难人群
在社会学的视域中,这些社会困难人群的出现是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失调的表现
所以,从社会学的角度看,弱势群体是由于社会结构急剧转型和社会关系失调或由于一部分社会成员自身的某种原因(竞争失败、失业、年老体弱、残疾等)而造成对于现实社会的不适应,并且出现了生活障碍和生活困难的人群共同体
在社会学看来,弱势群体所存在的问题也必然就是社会的问题
弱势群体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或缓解,有利于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调适,从而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发展
现阶段,我国的社会弱势群体包括生活弱势群体(如贫困者群体)、就业弱势群体(下岗职工失业者)、生理弱势群体(残疾人群体)、年龄弱势群体(退休者群体、老年人群体)等类型
从群体的基本特征上来看,弱势群体具有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生活上的贫困性、政治上的低影响力和心理上的高度敏感性
首先,经济上的低收入性是弱势群体的首要特征
社会弱势群体通常都是经济上的低收入者,其经济收入低于社会人均第1页共10页收入水平,甚至徘徊于贫困线边缘
造成一部分社会成员在经济上的低收入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其中,既有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