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2009年度部门决算编审口径一、编报范围与填报对象(一)单位范围:本区2009年度部门决算的编报范围包括列入2009年度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企业集团,具体包括: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企业和企业集团,以及与财政部门发生经常性缴、拨款关系并按规定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决算的其他单位
未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不需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决算报表
解放军、武警部队决算不纳入本套决算范围
(二)资金范围:本套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编报口径与单位预算衔接一致
财政部门拨付未纳入财政预算编报范围单位的资金,不纳入本套决算编报范围
二、报送时间和内容1
区级主管部门应按青财库〔2009〕108号文的规定:(1)没有基层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经审核的部门决算报表,应于2009年1月12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2)除教育、卫生以外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基层单位)经审核的部门决算报表,应于2009年1月15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3)教育局、卫生局(包括基层单位)经审核的部门决算报表,应于2009年1月18日前报区财政局相关业务科室
各财政办应按青财库〔2009〕109号文的规定:在2009年1月15日前将含汇总、本级及基层单位经审核的部门决算报表报送区财政局国库科
报送纸质决算报表(A3纸)一式一份,分科目报表可打印至类级科目
本套报表分户录入的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报送财政部门的汇总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万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报表全部采用完全汇总,不得采用其他形式
报送决算数据软盘(含本部及所属单位的全部数据),一式一份
决算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一式一份(A4纸),其电子文档应在决算软件中附加在“上报文档”中,同决算报表数据一并传出
装订顺序按照封面、填报说明、分析报告、正表的顺序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