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临床实验室考核检查表(临床微生物学部分)100分序号《管理办法》条款检查详细内容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分值扣分得分扣分原因及备注1第十条10分1.1人员:微生物实验室负责人是否具有至少连续五年微生物专业工作经历。21.2场所:微生物实验室建筑是否与从事的生物安全等级相符合。有足够的空间,相对独立的工作场地,以不影响工作质量、工作人员安全或限制质量控制活动。11.3设施和设备:是否与实验室服务相适应,如生物安全柜;孵育箱的数量和类型满足实验需要;贮存与诊断相配套的质控物、标准菌株等。查阅文件或现场观察现场观察现场观察有有有4242第十二条微生物实验室作为独立科室时,其负责人是否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查看记录、证明文件3第十五条22分3.1医疗机构是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标本采集与运送培训,对象包括医师、护士、工人、实习/进修人员等。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培训。23.2可留取标本的感染患者,是否在开始抗菌药物治疗前留取相应标本送细菌培养。13.3原始样品采集、运送规定,除符合通用要求外,是否还包括3.3.1规定不同部位标本的采集方法、采集量、采集次数等,如:血培养明确说明标本采集的消毒方法;成人不明原因发热或败血症患者血培养,每次发作(24小时内)至少在不同部位抽静脉血2套,每套2瓶,每瓶注入8-10mL血液;痰培养标本采集前,患者应清水刷牙,清晨咳深部痰;查阅文件、记录查阅抗菌药物治疗病例10份,送检率≥50%查阅文件有有有5110二级生物安全实验室不允许从事结核分支杆菌1序号《管理办法》条款检查详细内容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分值扣分得分扣分原因及备注抗酸杆菌涂片或培养,应连续3日,每日送1份痰标本。53.3.2规定标本采集容器及运送条件。标本置密闭、防渗漏容器中运送,必要时置运送培养基。痰培养标本使用无菌广口带盖一次性容器;胸腹水使用螺旋盖试管。必要时规定运送条件,如保温(37℃)、低温(4℃)措施。53.3.3规定微生物标本应尽快送实验室,某些标本需特别强调;对于不能及时运送的标本,应规定贮藏方法及期限。3.4原始样品采集手册执行情况检查。2现场查看病房、实验室标本采集、运送、贮存情况。在实验室抽查10例血培养、10例痰抗酸杆菌涂片或培养病例送检与规定是否相符有有有524培养及药敏试验。4第十六条10分4.1是否规定危急项目至少包括血液、脑脊液培养,以及甲、乙类传染病病原菌。出现危急值(阳性)时,实施分级报告,立即通知临床医生或相关人员。54.2危急值报告实施情况。5查看文件查看记录有有555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28分5.1根据实验室技术能力及服务对象的要求,可开展或部分开展微生物检测项目。未开展的项目可外送。标本外送前,应评估委托实验室的资质、质量水平及服务,并制定相应管理措施,以保证标本采集、运送的安全性及检测性。15.2实验室开展的微生物检测项目是否满足相应的质查阅文件、现场观察查阅文件、现场观察有22序号《管理办法》条款检查详细内容检查方式评分标准分值扣分得分扣分原因及备注量要求,具体为:5.2.1所选择的病原体检测技术,如显微镜检查和/或培养等,是否能从标本中分离、识别相应的病原体。15.2.2是否及时更新抗菌药物敏感性试验操作规程,能正确检测苯唑西林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万古霉素耐药肠球菌、青霉素不敏感肺炎链球菌等病原菌。15.2.3痰培养是否有肺炎链球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分离报告。5.2.4尿液是否常规进行定量培养(菌落计数),能分离、鉴定革兰阳性和/或革兰阴性细菌。15.2.5泌尿生殖道标本培养是否能分离淋病奈瑟菌。15.2.6粪便标本是否能分离、鉴定腹泻相关病原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耶尔森杆菌、肠出血性大肠杆菌、嗜水气单胞菌);能检测霍乱弧菌。15.2.7脑脊液培养标本是否立即处理,常规进行革兰染色、墨汁染色、抗酸染色,能分离常见苛养菌(脑膜炎奈瑟菌、流感嗜血杆菌、单核细胞李斯特菌、奴卡菌等)。15.2.8深部伤口感染是否包括需氧菌及厌氧菌的培养及鉴定。若不具备厌氧培养条件,是否规定标本置合格的运送系统迅速送有条件的实验室;是否有适当的方法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