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部总结与反馈经过各个项目交房后,客户服务部根据日常工作中接待的业主投诉进行分类汇总并分析后,现将总结发给各个主管部门及各区域,望各区域在自己的项目中对照,将以前出现的问题结合自己项目进行参考,尽量避免同一问题重复出现
本总结分为投诉类(包括销售类投诉、规划类投诉、其它使用功能类投诉)和报修类两大类
一、投诉类1、销售类投诉:1)、涉及到与后期物业管理相关的问题,应在销售前及销售过程中不断与物业公司进行答客问对接(如露天阳台封闭,物业费、停车位管理费收费标准、物业服务标准等及业主提出的其他问题),在没有最终准确的答复时,售楼员在前期销售时要统一说辞(如“最终以物业公司在管理时统一规定为准”)
2)、销售说辞中一定要和规划内容、交房标准一致,不能超范围承诺,或不符合实际情况的进行承诺
(如:公摊面积在说辞中要和合同内容一致;塑钢窗内平开还是推拉式;电梯是否到地下室;住宅楼前的箱变、车库、设备房等应在沙盘制作时表现出来,同时在售楼时应提前与业主进行讲解)
3)、在地下室开始销售前应与规划部进行对接,如哪间地下室有集中管道、有管道穿过该地下室或地下室内有配电箱等公共设施,应在销售时告知业主,并在地下室的合同内注明,达到销售与实际使用一致
4)、充分考虑交房时间的问题,销售前应向总公司上报交房时间会签表,与规划、工程等部门共同协商交房时间
在没有得到最终批复的时间前,销售人员不得答复业主具体的交房时间,以免引起业主不满
总之销售人员要以实际情况进行讲解,不能因为急于和业主成交而超范围和夸大实际情况进行承诺,或在不知道的情况下以自己的理解进行讲解
一般投诉是因为业主在买期房时期望值太大,最后交付时无达到业主的期望值,才造成业主的投诉、抱怨
今后在销售时尽量不要无限提高业主期望值,对于本身期望值过高的业主应提前合理降低业主的期望值
2、规划类投诉:1)、总体规划设计应在销售前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