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渠道合作伙伴协议亚太区版09
04若欲注册为思科间接渠道合作伙伴,贵公司必须接受本《间接渠道合作伙伴协议》(“本协议”)的条款
本协议适用于作为“专业服务提供商”和“经销商”的注册合作伙伴,相关术语在下面A部分中定义
本协议由思科系统有限公司(主要营业地位于加利福尼亚州95134、圣何塞市、西塔思曼路170号的加州公司)和您于适用的《合作伙伴注册申请》中指定的公司(“合作伙伴”)之间达成
若合作伙伴也是经销商(定义如下),在本协议B部分中“合作伙伴”亦可称为“经销商”
本协议于思科向您在《合作伙伴注册申请》中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接受通知之日(“生效日”)起生效
本协议分以下三部分:A部分:定义:适用于所有注册合作伙伴B部分:经销商条款:仅适用于作为经销商的注册合作伙伴C部分:一般条款:适用于所有注册合作伙伴如果思科和合作伙伴已签署在合作伙伴递交本协议之日仍有效的已有的协议,该协议应优先于本协议
如果无已有的协议存在,则本协议构成双方之间就此标的达成的完整协议且取代并排除双方之间以前任何口头或书面联系
如果在本协议签署之后,经注册的合作伙伴以“经销商”的身份与思科又签署了直接经销商协议(“系统集成商协议”),该系统集成商协议将优先于并取代本协议
除非在此指定,再无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条件,谅解,协议,表意或保证
本协议只可由思科和合作伙伴共同签署的书面文件予以修改,具体条款请参照一下C部分11
A部分:定义
附加值是合作伙伴向最终用户提供的完整解决方案中非思科的成分或部分,例如售前和售后的网络设计、配置、故障排除及支持,和构成合作伙伴显著收入来源的思科产品对最终用户的补充产品和服务的销售等
合作伙伴承诺:如果来自潜在最终用户购买者的反馈是完全由于合作伙伴销售代表和该潜在最终用户面对面交流以外的其他原因促成,则电话销售、目录销售和互联网销售不包括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