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毕业实习的相关规定为了推动学生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鼓励学生到实际工作中接受锻炼和培养,学生可结合本专业的基本要求,到用人单位完成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两个重要的实践环节,但学生外出前必须办理相关手续
一、毕业实习1
申请截止时间:各专业正式实习以前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外出实习时间、地点、单位、内容及外出实习期间对自己人生安全的保证等),并将申请书及接收实习单位公函交到学院教学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交学院院长审查签字
审查通过的学生到学院教学办领取毕业实习相关资料,并到学校印刷厂购买《实习日志》
实习要求:①学生在外实习的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好《实习日志》,如实反映每天的主要实习内容、实习收获、出现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返校后报实习带队教师
②学生在实习成绩考核鉴定表中认真总结,并且提供证明实习期间相关成绩的依据,请实习单位在鉴定表中出据实事求是的实习鉴定并加盖公章
③实习结束返校后,外出实习学生向学院提交实习报告和《实习日志》,带队教师对外出实习的学生进行实习答辩
二、毕业设计(论文)1
申请截止时间:第七学期第十周以前
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接收单位、外出进行毕业设计时间及外出毕业设计期间对自己人生安全的保证等),并将申请书、接收单位公函、对方指导教师资质证明(中级职称及以上)、毕业设计申报表及毕业设计任务书交学院教学秘书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学院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备案
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形式:①由校外接收单位指导教师独立进行指导(第2
点所要求的资料必须齐备);②以校外接收单位指导教师为主,校内指导教师为辅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③本校教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在征得本校指导教师同意后,可以在校外完成部分或全部毕业设计(论文)(第2
点所要求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