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湖北省临床营养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湖北省医疗机构临床营养工作,进一步提高膳食营养和肠内、肠外营养支持的质量,为患者提供安全、合理、有效的营养支持治疗,促进疾病康复,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加强行业自律、降低医院食品卫生风险,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湖北省临床营养质控中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临床营养科诊疗工作,建立全省临床营养科质量控制体系,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湖北省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负责对全省开展临床营养业务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控制和技术监督,全面提高全省临床营养科的临床工作能力
第三条本方案所称临床营养诊疗工作包括临床营养科及膳食中心在内
第四条本方案适用于在湖北省行政管辖区内应该开展临床营养工作的相关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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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第二章机构组成和管理第五条临床营养质量控制中心是在湖北省卫计委领导下,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开展工作,对全省临床营养科的临床工作进行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
质量控制中心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质量控制中心的日常工作
中心下设专家组,由省内各大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经验丰富的临床营养专家组成,其中设组长1名,副组长5名,办公室主任1名,秘书2名,成员15名
质量控制中心聘任的专家每4年换届1次
第六条质量控制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每年底向湖北省卫计委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及对全省临床营养科监测和评估结果
第三章工作任务和职责第七条临床营养质控中心主要工作包括:(一)根据省卫计委要求负责制定相关专业的临床营养质量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经专家委员会讨论,报省卫计委审定后实施;(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