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妇女工作实际,从2010年4月开始,到党的十八大召开前,按照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石办发〔2010〕3号)要求,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市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中深入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妇联组织、争当优秀妇联干部活动(以下简称“创先争优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思想、活动主题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围绕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的省会城市为目标,大力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和妇联干部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妇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和妇联干部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群众为全面促进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贡献
(二)活动主题
中央明确创先争优活动要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省委明确要以“筑坚强堡垒、树先锋形象、促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为目标,我市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主题为“建堡垒夯实基础、学先进争当楷模、比贡献岗位立功、强省会科学发展”,具体目标为“创先争优深入人心、基层组织坚强有力、党员队伍充满生机、科学发展取得实效”,我市妇联系统创先争优活动主题为“强组织创先进、提素质争模范”,具体目标为“妇联组织坚强有力、妇联干部充满活力、妇联工作科学发展”
(三)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达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全市各级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要立足党政中心工作,坚持妇女工作实际出发,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统筹推进党建带妇建工作,使妇女工作和妇女组织建设工作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推动妇女事业科学发展、第1页共5页促进社会和谐、服务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