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商事组织法第一节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一、个人独资企业二、合伙企业三、公司依公司法的规定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组织。孤家寡人,责权独揽孤家寡人,责权独揽孪生兄弟,盈亏连带孪生兄弟,盈亏连带众人拾柴,责任有限众人拾柴,责任有限第二节合伙法引入案例:斯密斯先生是某合伙事务所的合伙人之一,与其他三个合伙人一起被授权参与经营管理。08年5月,他在没有通知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擅自与一企业签订了一项合同,结果使得该事务所遭受损失,承担了一笔债务。同年10月,他退出该事务所。12月,债权人要求该事务所支付这笔债务。遭到拒付,其理由是其他三个合伙人对此不知情;债权人要求斯密斯先生支付,也遭到拒付,理由是他已经退出该事务所。斯密斯先生和该合伙事务所的拒绝是合理的吗?一、合伙的概念和特征“某人按合伙的方式将银子交给他人,则以后不论盈亏,他们在神的面前平分。”(汉穆拉比法典)合伙的特征:1.合伙是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之上的一类企业。2.合伙强调的是“人的组合”。3.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4.合伙人有权平等地享有合伙的收益并享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5.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二、特殊合伙1、隐名合伙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生产、经营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济活动,而分享营业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亏损责任的合伙。2、有限合伙是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前者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后者则只负有限责任,即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承担有限责任。三、合伙的设立⒈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都是承担无限责任的主体。相关法条浏览: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⒉有合伙协议。英美法国家允许采用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表示合伙关系的成立⒊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⒋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四、合伙的内部与外部关系(一)合伙的内部关系1、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部分合伙人执行事务委托第三人执行事务2、合伙人的谨慎与忠实义务。参与经营管理的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业务时,必须履行谨慎和小心义务。合伙人不得擅自利用合伙企业的财产为自己牟取私利;不得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事业;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3、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进行;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按实际出资比例分配;不能确定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二)合伙的外部关系合伙人的相互代理原则。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案例分析:甲、乙、丙3人各出资5万元组成合伙企业松美汽车配件厂。合伙协议中规定了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甲分配或分担3/5,丙、乙各自分配或分担1/5,争议由合伙人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该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经营汽车配件生产、销售,经营期限为2年。问题:(1)乙、丙在执行该合伙企业事务中拥有什么权利?(2)甲在担当合伙企业负责人期间,能否与王某再合作建一个经营汽车配件的门市部,将门市部的货卖给松美汽车配件厂?为什么?(3)假如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甲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以上的合同,后来,甲与某机械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此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第三节公司法一、公司制度的历史公司制度的产生与发展经历了一个历史过程,即从:17世纪的特许公司发展到18世纪的合股公司,再发展到19世纪中期的现代股份公司。二、公司的概念(一)公司的概念在大陆法系国家,公司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英美法系国家,公司是指数人出于共同的目的而进行的组合,一般是为营利而经营业务。英美法系国家的公司法确认公司有两个基本属性,即法人与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1.公司拥有自己的财产2.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享受权利与承担义务3.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与应诉4.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