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历年贷款政策2008年-年初救市放松贷款政策政策:1、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2、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2009年11月政策:1、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2、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
3、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2010年1月国10条,非改善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2010年4月国10条,二套首付提至50%2011年1月新国8条,北上广深,二套首付提至60%,利率1
1倍2011年:国八条出台,“限购”、“限价”、“限贷”等政策全面升级2013年2月新国五条北上广深,二套提高至7成(认房并认贷款)2013年:“新国五条”颁布,出售自有住房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救市-贷款放松201409302014年:限购逐步松绑,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政策为:1
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
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购买第二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救市-贷款放松2015年03月30中国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二套房最低降至40%(20150330之后,二套房政策:北京大部分银行5成,部分银行4成名下有房无商业贷款,有公积金贷款,也能算首套,30%首付(仅仅半年时间,0930收紧)2016年09月30日收紧贷款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首套房:普通住房30%-->35%非普通住房30%-->40%(有贷款记录,但北京无房,按首套算,未认贷款)二套房:普通住房:30%-->50%非普通住房:3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