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中金屬元素萃取消化法-微波輔助酸消化法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二十五日(89)環署檢字第55199號公告自中華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實施NIEAW312
50C一、方法概要本微波消化法是一種以效能為指標之方法(Performancebasedmethod),藉由濃硝酸或濃硝酸及濃鹽酸等消化液之使用,再配合微波加熱技術,進行水中金屬元素之萃取消化反應
二、適用範圍本方法適用於含有懸浮固體之飲用水、地面水、地下水及放流水中鋁*、銻*、砷、鋇*、鈹*、硼、鎘、鈣、鉻*、鈷、銅、鐵*、鉛、鎂*、錳、汞、鉬、鎳、鉀、硒、銀*、鈉、鍶、鉈、釩*及鋅等元素之萃取消化
本方法為一種快速(約在30分鐘內)且可同時進行多元素萃取消化之方法,並可利用本方法所獲得之數據進行環境水體或污染場址整治成效及水樣中金屬元素毒性之評估
水樣經本方法消化後,可利用感應耦合電漿原子放射光譜儀(ICP-AES),感應耦合電漿質譜儀(ICP-MS),火燄式原子吸收光譜儀(FAAS)及電熱式原子吸收光譜儀(GFAAS)進行金屬元素之測定
註:為獲得最佳之消化回收率,在測定打星號(*)之元素時,必須同時使用濃硝酸及濃鹽酸進行水樣之消化
其他未列出之元素,若經驗證可符合檢測方法之品質管制要求,亦可使用本方法進行消化
三、干擾(一)某些反應性強之物質(如碳酸鹽或有機物)在微波加熱中會產生大量氣體,導致消化瓶內壓力急遽升高
當壓力超過消化瓶所能承受之限制時,會有樣品及待分析物漏失之現象,而造成分析上之誤差
對於此類易起劇烈反應並產生大量氣體之樣品,為確保分析結果之可靠性,可使用較少量之樣品進行消化
一般而言,在加入消化液前,樣品最終體積建議為45mL
此外,消化時樣品量之多寡,亦可根據所使用測定儀器之靈敏度及樣品中待分析物濃度之高低進行調整
(二)大部分樣品在使用適當之消化液下,可被完全消化分解
當樣品中含有二氧化鈦(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