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缩转移战略规划》规划局报送材料第一章总则第1条规划目的为贯彻落实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议,促进赤峰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赤峰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意见,编制本规划。第2条指导思想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国家、自治区的发展战略,推动赤峰市全面健康发展。2.坚持可持续发展理念,加强区域生态环境建设,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3.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突出赤峰市的发展特色和比较优势,完善城市职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促进赤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实施)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实施)3.《关于同意修编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复函》(内建规函﹝2009﹞271号)4.《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年)》5.《东北振兴战略规划》(2007年)6.《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7.《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的决定》(内党发﹝2003﹞18号)8.《内蒙古党委、政府关于完善城镇体系推进城镇发展的意见》(内党发﹝2005﹞23号)9.《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城镇化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内政发﹝2006﹞3号)10.《内蒙古东部盟市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内政发﹝2012﹞95号)11.《赤峰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12.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其他相关法规、规范和文件第4条规划层次与范围1.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为市域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90021平方公里。2.规划区范围为市辖三区各街道办事处,以及松山区的初头朗镇、当铺地满族乡、穆家营子镇、夏家店乡、安庆镇,红山区的文钟镇、红庙子镇,元宝山区的风水沟镇、元宝山镇、美丽河镇、平庄镇、五家镇,和喀喇沁旗牛家营子镇东部地区与锦山镇所辖地域,总面积约3706平方公里。3.中心城市规划范围为中心城区、平庄城区和元宝山城区集中连片建设地区及其周边控制范围。规划重点为中心城区规划。第5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2年至2030年。近期为2012年至2015年,中期为2016年至2020年,远期为2021年至2030年。第6条强制性内容文本标有下划线的粗体字内容为规划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修改。如需修改必须依法按程序上报审批。第二章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第一节战略定位第7条战略定位赤峰市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国家重要的能源化工基地、有色金属工业基地和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是连接东北、华北及内蒙古东西部地区的交通枢纽和物流产业基地;是我国北方重要的草原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和蒙东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第二节发展目标第8条总体发展目标将赤峰打造成为“和谐宜居的区域中心,高效繁荣的活力之都,独具特色的文化名城。”1.和谐宜居的区域中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城市人居环境建设,建设“宜居赤峰”;改善区域交通条件,提升区域服务职能,将赤峰建设成为内蒙古东部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2.高效繁荣的活力之都巩固传统优势产业,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推动城市经济高效快速发展,提高城市发展效率和活力。3.独具特色的文化名城保护并利用好红山文化、草原青铜文化、契丹辽文化和蒙元文化等文化遗产,挖掘城市人文精神内涵,建设“人文赤峰”,打造草原生态文化旅游名城。第9条经济发展目标到2030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规划达到8000亿元,年均增长10-15%左右,全市人均GDP超过10万元。城市经济结构逐步优化,到2030年,第三产业比重达到50%以上。第10条社会发展目标1.逐步实现城乡统筹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到203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5万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超过3万元。2.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建立起较完善的科技、教育、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文化和体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到2030年,15周岁人口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达到100%,高等阶段教育入学率40%以上,每万人医疗床位数30个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所有旗、县、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