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纸业宜宾纸业宜宾纸业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公司各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应配合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报备工作
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董事会或董事会秘书的审核同意,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
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其范围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内幕信息是指为内幕人员所知悉的,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信息披露指定报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cn)上正式披露的事项
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