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水利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规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以下简称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水利部所属单位实施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查、审计、上报、审核审批和监督问责等工作
竣工财务决算分为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和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以建筑施工、设备采购安装为主要实施内容,以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主要目标产出物或1在项目完成后能形成一定实物工作量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非工程类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是指以水利规划、工程项目前期、专题研究、基础性工作等为主要实施内容,项目完成后一般不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
第三条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竣工财务决算工作应做到程序规范、及时高效、数据准确、管理严格
第四条经批复的竣工财务决算是确认投资支出、资产价值及办理资产移交和投资核销的最终依据
第五条竣工财务决算相关资料应按国家相关要求,整理归档,永久保存
第二章管理职责与权限第六条水利部统一负责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21
研究拟订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制度
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竣工财务决算的审查、审计和审核审批
负责组织审核报财政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
指导、监督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组织对部直属单位权限内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审批工作进行抽查
第七条部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包括:1
负责组织本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编报
负责组织权限范围内竣工财务决算审查、审计和审核审批
负责组织审核报水利部审批或转报财政部审批的竣工财务决算的完整性、合规性
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竣工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配合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开展竣工财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