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眠的评估标准失眠通常是一种症状,有时也成为一种疾病,可以是原发性的,也可以继发于某些疾病。在临床上继发性失眠十分常见,比如继发于神经精神疾病和躯体疾病等。在临床上失眠很容易被漏诊,仅5%的失眠病人就该问题主动求医,有70%的病人甚至未向医师提及失眠症状。这就迫切要求临床医师提高对于失眠的诊疗水平并且熟悉有关的诊断与评估方法,这是对于失眠进行正确诊断和鉴别诊断的重要环节,其中部分方法对于评估失眠的治疗效果也具有重要意义。早期正确的诊断失眠,能够及时采取适当的措施治疗失眠,以防止从急性失眠(病程小于4wk)转变为短期失眠(病程大于4wk,小于6mo)或慢性失眠(病程大于6mo)。对于治疗效果进行及时评价,有助于适时地调整治疗方案,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失眠的定义失眠是指睡眠的始发和(或)睡眠的维持发生障碍,导致睡眠时间或睡眠质量不能满足个体生理需要。失眠的诊断标准失眠的定义高度完整概括了失眠的临床特征,也是诊断失眠的具体条件。(l)有效睡眠时间不足:入睡困难(超过30min)、熟睡维持困难、易醒(夜醒2次或2次以上)和早醒。(2)睡眠质量下降:以浅睡眠为主,慢波睡眠第3、4期缺乏或明显减少.或由于频繁觉醒而导致睡眠结构断裂(睡眠碎片),降低了睡眠质量。(3)有缺睡的表现:由于睡眠不足而导致脑和躯体功能下降。表现为晨起后无清晰感或整个不够清醒、头昏、记忆力下降、注意力不能集中、不能恢复精力充沛、疲乏无力或打瞌睡等,影响生活、工作与学习。是否存在由于睡眠不足对功能和生活质量带来影响,是诊断失眠具有重要临床意义的指标。由于睡眠需要量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所以睡眠时间的减少并不一定都具有病理意义。如果在睡眠时间持续减少的同时,并无不良后果,可能是自然正常睡眠时间的缩短,不能诊断为失眠。只有当存在睡眠时间不足或睡眠质量下降的同时,又存在由于缺睡导致脑和躯体功能下降的临床表现时,才能诊断为失眠。因此,有缺睡的表现是临床诊断失眠的必备条件之一。失眠的诊断与评估方法失眠病人常常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问题,普遍表现为对于失眠的自我评估存在偏差,特别是过分夸大失眠的时间和危害,因此,根据病人的主观感觉诊断失眠有时是不准确的。临床医生必须掌握失眠有关的诊断方法,并熟练选择应用和综合分析这些方法,才能为失眠的诊断与鉴别诊断提供客观依据。失眠的诊断与评估方法通常包括以下各点。一、诊断评估标准1、临床症状是否存在失眠的具体临床表现,包括睡眠的相关参数:睡眠潜伏期、觉醒次数、早醒、有无多梦、自我感觉的睡眠质量、睡眠时间和对子白日的功能影响程度等;失眠发生的频率及持续时间和失眠的促发因素。2、睡眠习惯和睡眠卫生情况包括每次睡眠需要多少小时、午睡及其时间、睡眠形式和习惯、工作及节假日的就寝和起床时间。上床后是立即关灯睡眠,还是先看电视、阅读、听广播或音乐等不良的睡眠卫生习惯?是否有睡前的不安举动?是否在台灯下或电视播放的条件下入睡?有无打鼾、梦语等习惯?是否与配偶同睡一间卧室或需要分床单独睡?配偶是否打鼾?是否起夜?平时持续睡眠时间是几小时?更换床铺或旅行是否难以入睡?睡眠卫生问题与心理行为因素在慢性失眠者普遍存在,这些既可能是失眠的诱因,也可能参与或促进了失眠的慢性化过程。3、药物使用情况失眠以中老年人群多见,这些人群由于可能同时存在的躯体疾病,平时经常服用某些药物。根据统计在目前临床常用的药物中有50多种可能干扰睡眠,比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甲状腺素制剂、抗帕金森病药物(左旋多巴等,减肥药物,含苯丙胺的食欲抑制剂,含咖啡因的药物等。所以应该仔细询问病人目前的服药情况。特别对于已经使用催眠药物的病人应该认真记录药物名称、剂量、使用方法、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还应该注意是否存在药物或物质滥用情况(咖啡、可乐、酒精和烟草等)。这些信息不仅有助于分析失眠的原因和分类,更有助于慎重选择合适的治疗方法。二、体格检查评估标准失眠是临床常见症扶,与多种疾病有着密切联系,临床各科病人都可能并存失眠,各科的多种疾病本身也可并发失眠。仔细的体格检查能够排除可能存在的躯体疾病相关性失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