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工时制度一、标准工时制度1、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
2、工作时间的折算问题: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季工作日:250天÷4季=62
5天/季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
83天/月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
75天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午休和午餐时间是否算入工作时间呢
---综合计算工时制二、综合计算工时制1、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某一具体日(或周)的实际工作时间可以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即8小时(或40小时),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2、企业不能自主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国务院问题解答》---不定时工作制三、不定时工作制1、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劳动者,不受《劳动法》日延长工作时间和月延长工作时间标准的限制
2、企业不能自主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必须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和获得批准
3、采取不定时工作制,不需要记考勤
4、法律依据:《国务院问题解答》---加班加点四、有关加班加点的规定1、标准工时制下的加班《劳动法》规定,一般每日延长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的,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企业安排员工延时加班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报酬
企业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报酬
企业安排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