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股主板上市申请一、上市条件与要求1、国内规定我国规定境内公司申请境外主板上市的条件包括:(1)符合我国有关境外上市的法律、法规和规则;(2)筹资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利用外资政策及国家有关固定资产投资立项的规定;(3)净资产不少于4亿元人民币,过去一年税后利润不少于6000
万元人民币,并有增长潜力,按合理预期市盈率计算,筹资额不少于5000万美元;(4)具有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及较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有较稳定的高级管理层及较高的管理水平;(5)上市后分红派息有可靠的外汇来源,符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
2、香港交易所规定(1)基本要求:申请人必须满足盈利测试、市值/收入测试、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三类标准其中之一(各项要求见表3)
表3香港主板上市基本要求要求盈利测试市值/收入测试市值/收入/现金流量测试营业记录3年3年,但若申请人管理层在所属行业中拥有至少3年令人满意的经验,可接纳较短营业记录
3年股东应占盈利近一年不低于2000万港元,前两年累计不低于3000万港元
无无最低市值2亿港元40亿港元20亿港元年收入无5亿港元5亿港元现金流量无无前3年度现金流入合计至少1亿港元股东人数3003001000(2)公众持股要求:公众人士1持股量不得少于:5000万港元和相当于已发行股本总额的25%(对市值超过100亿港元的发行人此比例可放低至15%)二者中较高者;且在发行后任何时间公众持股量都不得低于前述标准;持股量最高的3名公众股东持股不超过上市时公众持有证券的50%
(3)管理层与所有权持续要求:3年营业记录期间管理层及所有权必须保持大致相同;至少前3个年度内管理层维持不变;最近一个经审计的会计年度内所有权和控制权维持不变;(4)同业竞争限制:申请人的控股股东2及其子公司如进行任何与申请人有竞争的业务,会导致申请人不适合上市
二、国内审批1、文件清单(1)申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