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街道办重点居务管理意见保证居级事务规范化运行,保障广大居民的切身利益,结合梨园街道社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深化居级事务规范化建设
党员代表、居民代表(股民代表)和社区监督委员会(监事会)等要严格按民主程序推选产生,并积极发挥其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职能
城中村改造、集体资产改制和居委会重大事务、重大资产采购处置等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事情,必须坚持党员群众建议、党组织提议、“两委”商议、街道党工委审议、党员复议、户代表决议等六个程序进行
同时建立健全居民自治章程、居规民约、民主议事决策制度以及其他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居级事务民主化、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严格居务和财务公开
凡居民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如:财务收支、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民政优扶、集体重大资产的采购和处置、户籍管理等,要及时公开,接受居民监督
党务、居务、财务每月公开一次,重大事项随时公开,便于群众知情和监督
三、加强计划生育管理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现非法超生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1、对超生户依法就高收取社会抚养费,由法院强制执行;2、取消该家庭一切福利待遇;3、超生人口不享受城中村改造安置和集体资产改制量化待遇;4、社区计生主任就地免职,扣发工资和其它待遇;5、社区组织书记、主任停发一年工资和福利待遇,取消该社区年内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四、坚决制止乱搭乱建
“城中村”改造一般按合法宅基地或人口情况进行安置补偿,乱搭乱建一律不予补偿
今后在社区辖区内乱搭乱建,影响和破坏社区整体建设规划的,一经发现,将先由社区拆除,同时收取拆除劳务费合垃圾清运费
社区工作不力,需要街道联合区执法局依法强制拆除的,加倍第1页共2页收取拆除劳务费和垃圾清运费
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实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各社区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
凡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造成重大影响的,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