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天中学资产清查制度(一)资产清查内容包括流动资产清查、固定资产清查以及其他资产清查
流动资产清查(1)库存现金
现金应不定时的由单位领导或财务人员实施清查工作
(2)银行存款清查
银行存款应每月与银行对账单进行逐笔核销,对查明原因的未达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对不明原因的长款和短款,应及时查明原因,专项报告单位领导或上级财务主管部门
(3)应收、应付、代管账款的清查
对所有往来单位的往来款项,要加强核对清理
凡一年内未能收回与付出的款项应向单位领导汇报
(4)存货的清查
主要包括库存物品、低值易耗品的清查
领用要有记录,账实要相符
固定资产清查
对所有固定资产,每年进行一次清查、以物对账、以账对物,做到账表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发生盈亏、报废等及时处理调整账户,保持固定资产账、卡、物相一致
(二)学校在进行财产清查时,要在学校领导的安排下,由总务主任具体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三)清查方法以核实账面、实地盘点为主,以抽查、临时盘仓的方法为辅,以达到摸清家底、保证财产安全的目的
发现差错应查明原因,经批准后,进行调账,并指定人员写出报告,以便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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