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法的体系,通常指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根据一定标准、原则所制定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是根据调整的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Z20101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部门主要调整对象或者领域主要法律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商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公民、法人)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规范;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行政法涉及到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行政主体内部的三种关系;具体可以分为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规范统计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反垄断法社会法调整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关系、社会福利关系。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刑法规定犯罪和刑罚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规定各种诉讼、非诉讼活动法律流程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提示1】注意行政法和经济法涉及到的具体法律,行政法:三行两城一环一建筑。【提示2】建筑法属于行政法律部门。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思路】掌握制定单位,表现形式,效力等级,效力区域四个要素。一、法的形式(7类)名称法律形式制订单位宪法宪法全国人大第2页XX法法律(民法通则除外)全国人大及常委会XX条例行政法规国务院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XX地方XX条例地方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XX地XX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民政府XX公约、条约、协议、宪章、盟约国际条约二、法的效力层级(一)基本原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提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2)同级别地方法规>同级别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3)上级地方规章>下级地方规章;(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施行。【规律】注意其制定主体,制定主体层级越高,效力越高(打狗还得看主人)。(二)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1.各扫门前雪:(1)法律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2.家长负责制:(1)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三)备案和审查1.备案的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提示】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2.审查的规定:第3页3.修改的规定(1)制定机关应在两个月内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法律委员会和专门委员会反馈;(2)如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可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和予以撤销的议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021.法人的法定条件及其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有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记忆】合法、有钱、有名分有住处、能担事。【注意】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二、法人的分类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盈利为目的)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事业法人需要核准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不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