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经信局节能降耗工作要点为扎实推进年全区节能降耗工作,确保实现年度及“十一五”目标任务,特制定《年区节能降耗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节能降耗作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按照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的总体要求,以结构节能、技术节能为重点,更加注重结构节能,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确保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二、工作目标年,全区万元gdp能耗比年降低25%以上;万元gdp电耗比年降低26%以上;万元gdp取水量比年降低23%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比年降低32%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比年降低43%以上
三、重点工作(一)加快推进结构节能1、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的过快增长
认真贯彻落实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实施新增高耗能项目等量淘汰制度,建立健全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控制高耗能行业过快增长
2、完善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制度
严格落实年能耗控制指标,将新增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完善区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新增能耗登记备案制度
探索建立新增能源消费总量预警制度
3、分行业推进节能减排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计划、分步骤制定出台我区钢铁、电力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减排意见,用节能减排推进传统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4、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国家和省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求,加大淘汰水泥、钢铁及其他行业落后工艺装备工作力度,确保完成“十一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5、有序推进产业梯次转移
在继续推进小企业、产能过剩企业、产业层次落后企业产业转移的同时,积极引导、鼓励大企业、大集团走出去,支持大企业把原料利用、加工生产和市第1页共5页场销售等环节放在国外和市场目的地,促进我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6、大力发展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
继续认真落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