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普通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高端人才储备,着力培养、造就一批青年学术骨干,构筑良好的人才发展梯队,根据《XX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XX-20XX年)》和《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陕发〔20XX〕11号)精神,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提升我省高教系统人才竞争力,采取定期选拔、年度考核、动态调整的模式,选拔和支持一批研发水平高、创新能力强、综合素质好、发展潜力大的优秀青年学术技术人才,为我省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第三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从20XX年开始实施,每年评选一次,通过五年时间,重点支持属于省内领先、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层次学科专业人才后备力量,为进入国家和省(部)级人才计划打好基础
第四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资助范围为在省内高校全职工作的优秀青年人才
第二章评选原则和申报条件第五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的评选原则:(一)坚持服务中心
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高校人才助推我省产业升级的强大动能,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引领作用,鼓励引导青年人才发挥聪明才智,主动服务我省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二)坚持潜力优先
重点选拔和支持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重点学科领域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在项目研发、第1页共18页科学研究、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中贡献突出,在工作中表现出较强专业特质和发展潜力的青年人才;(三)坚持择优选拔
在制定标准、选拔程序、确定人选等环节始终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以能力、潜力和业绩考察为重点,采取高校推荐和竞争性选拔相结合的方式,发现和推荐青年杰出人才,确保有较强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四)坚持分类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