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煤炭管理局矿井规范管理经验材料区煤管局“十抓”促建设矿井规范管理一是抓隐患排查治理
接受交叉检查的6个矿,根据检查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其他建设矿井再次进行自查自改
二是抓打击非法违法建设行为
各产煤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建设矿井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建设项目的督促、指导、协调和支持力度,指导建设单位认清形势,转变观念,严格按建设项目有关规定执行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建设行为,坚决防范和遏制煤矿建设期间事故的发生;启封已关闭井巷及旧巷工作由专职救护队执行,并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等程序
三是抓建设矿井设计方案完善工作
督促指导建设单位及时查清XX县区地质资料,查明采空区及原有巷道情况,并认真领会设计中的全部内容,确因设计与现场实际的差距大,难以实施的,尽快与原设计单位沟通,做好设计变更及审批工作;认真解决并处置资源整合矿井影响市属煤矿安全问题,与相关煤矿建立协调机制,互通信息,准确掌握周边情况,制定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四是抓资源整合矿井退出机制形成
及时引导部分煤炭资源较差、开采价值不大的建设项目应认真研究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五是抓建设矿井施工计划科学编制
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认真研究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施工设计及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并统一规范编制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督促整合建设矿井按照安全专篇和初设方案内容开展基建活动,确保建设工程如期完工
六是抓煤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
提高职工培训质量,配齐工程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组织高素质的施工队伍,从严教育,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七是抓采掘头面审核管理
严把原有井巷启用关口,及时关闭设计中未利用的井巷
如需利用原井巷,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并注明理由,明确启用方案和具体巷道,限定启用范围,经区煤管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审查后报区政府批准
区煤管局将严格作业头面审批制度,并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