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旁路作业车(技术规范)1.总则1.1一般规定1.1.1投标人应具备招标公告所要求的资质,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包括旁路相关产品。1.1.2投标人须仔细阅读包括本技术规范在内的招标文件阐述的全部条款。投标人提供的电缆旁路作业车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1.1.3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提出了对电缆旁路作业车的技术参数、性能、结构、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电缆旁路作业车及相关附件能与进口旁路设备良好对接;1.1.4本招标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招标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1.1.5如果投标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偏差表”中列出。1.1.6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1.1.7投标产品必须是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内的产品。1.1.8在旁路电缆车技术领域中具有生产、改装能力和经验。具有现场实例的成功运行经验,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包括: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项目名称、项目基本情况、项目规模、投资总额、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1.2适用范围1.2.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电缆旁路作业车的投标产品。内容包括设计、结构、性能、安装、试验、调试及现场服务和技术服务。1.2.2中标人应不晚于签约后2周内,向招标人提出一个详尽的生产进度计划表,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产品制造、厂内测试以及运输等项的详情,以确定每部分工作及其进度。1.3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1.3.1图纸及图纸的认可和交付a.所有需经招标人确认的图纸和说明文件,均应由投标人在合同生效后的2周内提交给招标人进行审定认可。这些资料包括、总体设计方案(含总体布局图、结构设计图、外观效果图)、工程实施方案、工程进度计划、电气原理图、电气布线图、厢内外输出接口图等。招标人审定时有权提出修改意见。b.投标人在收到招标人确认图纸(包括认可方修正意见)后,应于」_周内向1.3.1.a款所列有关单位提供最终版的正式图纸和一套供复制用的底图及正式的光盘,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并签字。c.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招标人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投标人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投标人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投标人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招标人,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d.图纸的格式:所有图纸均应有标题栏、相应编号、全部符号和部件标志,文字均用中文,并使用SI国际单位制。对于进口设备以中文为主,当招标人对英文局部有疑问时,投标人应进行书面解释。投标人免费提供给招标人全部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及说明书。其中图纸应包括1.3.1.a款所涉及的图纸,并且应保证招标人可按最终版的图纸资料对所供设备进行维护和更换零部件。1.3.2试验报告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试验报告:a.型式试验报告。b.出厂试验报告。c.主要部件试验报告,包括整车轴荷和通过性、厢体密封性、整车各种路面试验、负载试验等。d.如果产品进行了局部改进或改变应补充提供相应的验证性试验报告。e.相同产品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照片。1.4标准和规范1.4.1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投标人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招标人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GB和IEC的有关规定。1.4.2执行的标准电缆旁路作业车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运输等,除应满足本标书规定的要求外,尚须遵照如下相关规范与标准。若这些标准做出修改时,应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