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正李存生宝鸡文理学院教育科学与技术系一、学生不良行为的界定(一)学生不良行为的表述学生作为一个社会特殊群体,其个人行为要受制于校规校纪、《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的制约;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其行为要受制于中国法律、公民道德规范的约束;作为一个中国人其行为必然受到中华民族一些传统道德的限制,在人际交往中,其行为要受到来自自己的内心准则、家庭、朋友、所在的组织规则的直接束缚
可以这样说,人一生下来就生活在种种规则中,并在各种规则的约束下成长、成熟、成形,我们也是依据种种既定规则来判断学生行为中的轻者如迟到、早退,重者如抽烟、打架、斗殴、过早性行为等行为的良与不良
因此,我们认为,学生不良行为是指学生在个人及其环境、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作用过程中,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自我意识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与相关法律法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校规校纪相抵触的反社会反规则的不良心理状态和行为特征
(二)学生不良行为的分类根据不良行为发生严重程度的不同来划分,学生不良行为可分为:严重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二)携带自制刀具,屡教不改;(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四)传播淫秽读物或音像制品等;(五)进行淫乱或者、卖淫活动;(六)多次偷窃;(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八)吸毒、注射毒品;(九)其它危害社会行为
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中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一)旷课、夜宿;(二)携带管制刀具;(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五)偷窃、故意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