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议事规则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为更好地加强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正确履行社保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的职责,保证领导小组议事决策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则。一、工作职责负责传达上级部门的文件精神及指示,出台达标验收工作相关的制度、方案,指导全区达标验收工作的实施及沟通协调,以进一步推动社保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二、议事内容1、学习贯彻全国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领导小组的重要文件、重要会议和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讨论研究达标验收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措施意见。2、讨论审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化工作发展的规划及其总体实施方案、确定达标等级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决策意见。3、讨论审议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的重要活动、重大措施和有关工作的重要部署。4、讨论审定需要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5、讨论加强验收领导小组工作作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小组自身建设的有关制度和规定。6、审议领导小组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和重要事情的处理意见。7、决定对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的奖惩事项。8、需领导小组讨论决定的其它问题。三、议事的形式1、领导小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2、小组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因特殊情况组长可以临时决定召开小组会议。4、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可请档案鉴定、销毁小组成员列席,第1页共2页并请有关同志参加相关的议题。5、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前,应充分酝酿,并听取有关意见。6、会议讨论决定问题时,领导小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讨论后由组长汇总情况并提出决策意见。7、会议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紧急事项外,应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讨论。8、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明确相关人员根据会议精神起草、拟制会议有关事项通知,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下发。9、以验收领导小组名义上报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下发的文件,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四、议事的执行1、领导小组长负责小组重要工作的协调,小组成员负责分管工作的协调。2、对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由小组成员按分工负责督促检查,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长报告或在下一次的小组会上反馈。3、日常工作的处理由业务档案管理处负责办理。第2页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