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福利企业发展规划意见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安置残疾人集中就业、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福利企业的根本目的
社会福利企业是国家鼓励社会各界为帮助残疾人劳动就业而举办的各种生产经营单位,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特殊企业
发展社会福利企业不仅能解决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安置问题,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和精神文明建设,而且还能充分发挥残疾人的智慧与力量,为国家创造财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快我市社会福利企业发展,保障国家利益和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满足残疾人走向社会、劳动就业的要求,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社会地位,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社会福利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残疾人集中就业水平(一)社会福利企业为安置XX县区户籍残疾人职工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由市财政在下一年度按照企业缴纳部分的50%给予补贴
(二)鼓励社会福利企业多安置残疾人
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置XX县区户籍残疾人员及引进的优秀残疾人才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提供残疾人就业岗位奖励
享受上述补贴、奖励政策的社会福利企业必须按规定与残疾职工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五项保险,且残疾人的月工资收入(应发工资)必须在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20%(含)以上,并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安置的每位残疾职工发放工资
社会福利企业享受上述优惠政策后,安置的残疾人不再享受市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和低保政策
(三)社会福利企业要稳定残疾职工队伍,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工作成绩显著的社会福利企业进行表彰奖励
(四)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会福利企业,进一步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切实保障残疾人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1页共4页(五)以上补贴和奖励资金由市财政予以保障,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专款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