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农业三税需要解决五大问题取消农业三税需要解决五大问题从财政经济理论分析,取消农业三税,意味着政府将大幅度减少甚至基本取消来自农业的收入,财政需要通过收入和资源的再分配,将非农产业创造的资源向农业大规模转移,用工业和服务业的收益反哺农业,以满足农村公共服务的需要
然而这一举措的实施,将会对现行的政府间财政关系、农村基层政权、农村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和管理产生巨大的冲击和影响
取消农业三税起码有以下几个相互联系的问题需要解决
中央以及省级财政等上级财政的改革成本和承受能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农税局的统计,20XX年全年农业三税:农业税、牧业税和农业特产税,实际征收入库492
7亿元,其中农业税384
43亿元,牧业税1
57亿元,农业特产税107
按照大数估计,20XX年农业三税的总量不过600亿元左右
从这个角度和数量来分析和作出判断,农业三税的取消对于中央和省级财政的压力并不很大
但是从实际的需求角度,并对目前农村公共服务实际运行的资金来源状况进行全面分析,得到的判断和结论可能大相径庭
财政部全国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统计,1997-20XX年各年税费规模分别为1225亿元、1407亿元、1304亿元、1315亿元、1199亿元,其中农业税收占整个税费总规模的比重约为25%左右;“三提五统”约占50%左右;其余为各种社会负担,包括教育集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中的以资代劳款等
从农村实际的维持公共服务运行的资金需要和全部供给来看,大头不是来自农业三税,而是来自各种摊派和收费等税外收入
因此,在五年取消农业三税后,为了维持农村各项公共服务的正常需要,中央、省和市级财政所需要承担的改革成本和转移支付规模不是仅限于所取消的600亿元左右的农业税,而起码是1600亿~1800亿元左右的农村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亦即农业税收的3倍左右,这还不考虑基层财政的债务问题和农村公共服务的完善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