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管理体制改革调研报告二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苏州,呼唤我们积极推进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建立法律制度和公共政策体系完备、由政府主导的多元社会管理主体密切配合、各类社会管理互联互动互补机制顺畅运行、管理高效有序、服务优良充分的社会管理体制。抓住主要矛盾,找准攻坚克难的突破口,对于推进这项重大体制改革至关重要。为此,在调查研究中我们与各级各部门领导同志和基层干部群众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家的共识是,社会管理任务的日趋繁重与社会管理的重叠、缺失、无序,是现实社会生活中的一大矛盾。推进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应从化解这一矛盾入手,理顺政府、社会、公民在社会管理中的关系,整合包括政府、政法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传播媒体、公民个人在内的方方面面的管理资源,做到各社会管理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能而又相互衔接、相互协同,为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构建主体框架,合理配置资源。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步伐,优化配置行政管理资源各级政府是掌握和行使公权力的行政机关,在多元化的社会管理主体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必须首先整合和优化政府自身的行政管理资源。这就要求各级政府把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在更宽领域中和更高水平上提供公共服务,建设服务型政府。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如同经济管理一样,在长期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各级政府是以“裁判员”和“运动员”的双重身份实施社会管理的,从宏观到微观,事无巨细,大包大揽,管了大量管不了、又管不好的社会事务。为坚决克服这一体制性弊端,各级政府必须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据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围绕“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四项基本职能,对政府公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第1页共8页遵循权力法定原则,明确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努力做到: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城乡基层居民自治组织和其它群众自治组织有责任、有能力管理的社会事务,政府应放手让他们自主管理、自律管理、自治管理,而不再越殂代庖,插手干预;凡公民个人有要求、有能力参与的社会事务和能够自我管理的事务,政府应积极鼓励,并在他们遇到困难时给予支持和帮助。从而,真正体现政府该管的事一定管好,不该管的事坚决不管。坚持权责统一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事权。在推进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受利益机制的驱动,一些政府部门中出现了有利可图的社会管理事务争着管,无利可图的社会管理事务没人管的不正之风,条块之间、块块之间磨擦不断,内耗严重,导致社会管理中行政管理的“越位”、“错位”和“缺位”。各级政府应结合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权责统一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规范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合法合理地调整现有的社会管理事项,该合并的合并,该下放的下放,明确事权,科学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整体合力。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的各政府部门则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自觉做到管理与责任挂钩,与利益脱钩,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显著提高社会管理效率。坚决克服社会管理中的形式主义,努力构建社会管理的长效机制。一个时期以来,一些党政机关热衷于搞形式主义。他们只求表面上的轰动效应,不求实际上的管理效果,巧立名目,花样翻新,策划了大量评比、达标、创建、检查等活动项目,使这些活动的参加单位和干部群众忙于应酬,疲于应付。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清醒地看到社会管理中形式主义盛行的严峻现实,把清理并大幅度减少上述活动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我们认为,由市级及市级以下党政机关提出的评比、达标、创建、检查等活动项目,原则上都应取消。对上级领导机关要求开展的这类活动项目,如无多大实际成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