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质监〔2010〕31号关于印发《古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节能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股、室、所、责任区:根据市局《关于印发<2010年节能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本局制定了《古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2010年节能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二一年八月十九日〇〇12010年节能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方案各股、室、所、责任区要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节能减排工作要求,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2010年节能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方案的部署,围绕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用能产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行动。一、开展能效标识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一)重点产品:重点检查自镇流荧光灯(节能灯)、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量大面广、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产品。(二)重点环节:节能灯产品要重点检查生产企业;电冰箱、空调、洗衣机等要重点检查销售企业,特别是市县级家电下乡中标流通企业销售网点。(三)主要任务:一是查能效标识是否符合要求。重点检查产品是否标注能源效率标识、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二是查标识是否相符。重点检查产品是否符合强制性能效标准(家电下乡中标型号产品必须2满足能效3级以上的中标要求)、产品是否符合标注的能效等级等。对市场占有率前五名的电冰箱、洗衣机、空调等产品进行抽样检测,特别是要对家电下乡中标型号产品进行检测,并做好执法检测记录(附件2)。三是开展节能灯产品区域整治。对节能灯产品生产企业集中、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低的地区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工作。(四)时间安排:能效标识产品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时间统一安排为7月26日至8月31日。二、开展加油站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一)重点单位:一是媒体曝光多、消费者投诉多等有过违法记录的加油站;二是国道、城区、集贸市场等交通流量大的路段加油站。(二)主要任务:一是检查是否存在利用各种手段(如:破坏加油机铅封、偷换加油机电脑芯片或主板等)进行计量作弊、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或者超过检定周期的加油机等违法行为。二是要探索建立加油站计量作弊公布制度。将查处的利用加油机进行计量作弊的加油站名单报送市局定期公布和更新。3(三)时间安排:加油机专项执法检查集中行动自9月1日起在全县开展,年底结束。三、加强节能减排产品专项执法检查加大对淘汰落后产品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依法吊销其生产许可。一要对热轧钢筋、水泥、电石、食用酒精、味精、柠檬酸生产企业进行检查。一查企业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查企业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三查企业是否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四查已获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期或超许可范围生产、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要在检查基础上建立重点行业企业档案。二要严格问题查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一是企业未及时按规定淘汰落后产能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收回生产许可证,提出撤销许可建议;二是对企业执行国家、行业标准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应责令企业限期改正;三是对无证生产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并报请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取缔,同时将违法企业名单上报市局;四是对存在超期或超许可范围生产、质量保障体系不完善、生产过程质量控制不到位、偷工减料等违法行为的,要依法处理,需要撤回、撤销、吊销、注销生产许可证的要向市局提出建议;五是对存在严重质量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行为的,要严厉查处并予以媒体曝光。4坚决打击生产“地条钢”违法行为,打击非法制造和使用“土锅炉”的违法行为和查处能效指标严重不符合的锅炉;组织开展锅炉能效测试、能效标识产品、节能建材产品、家电下乡产品、过度包装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并按要求向市局报送节能减排产品执法检查情况和统计表(附件4)。节能减排产品专项执法检查时间安排为7月26日至10月15日。四、开展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计量执法检查。依据《节约能源法》和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以下简称《通则》),对照重点耗能企业网上直报的能源计量档案,对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