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附录Ⅱ和附录III自2010年6月23日起生效说明1
本附录所列的物种是指:a)名称所示的物种;或b)一个高级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或其被特别指定的一部分
缩写“spp
”是指一个比其更高的分类单元所包括的全部物种
其它种以上的分类单元仅供资料查考或分类之用
科的学名后的俗名仅供参考(编者注:原文的俗名为英文名,中文翻译名绝大部分与其中文学名相同,故被省略)
它们是为表明此科中有物种被列入附录
在大多数情形下,并不是这个科中的所有种都被收入附录
以下缩写用于植物的种以下分类单元:a)缩写“ssp
”指亚种,b)缩写“var(s)
鉴于未对列入附录Ⅰ的植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作出注释,说明其杂交种应当按照《公约》第三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这表明来自一个或多个这些种或分类单元的人工培植杂交种如附有人工培植证明书便可进行贸易,同时这些杂交种源于离体培养、置于固体或液体介质中、以无菌容器运输的种子、花粉(包括花粉块)、切花、幼苗或组织培养物不受《公约》有关条款的限制
附录III中物种名后括号中的国家是提出将这些物种列入该附录的缔约国
当一个物种被列入某一附录时,该物种的所有部分或其衍生物也被列入同一附录,除非该物种的注释表明其只包括特定的部分或衍生物
列入附录Ⅱ或III的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名称旁出现的符号#及相随数字系指脚注,该脚注表明了植物的哪些部分或衍生物被指定为“标本”,并根据《公约》第一条第(b)款第(iii)项的规定受《公约》条款管制
编者注:物种或较高级分类单元中文名前附有“★”者,系指该种或该高级分类单元所含物种在中国有分布记录
附录I附录II附录III动物FAUNA脊索动物门PHYLUMCHORDATA哺乳纲MAMMALIA偶蹄目ARTIODACTYLA叉角羚科Antilocapridae叉角羚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