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法不可违(学案)学习目标1.知识目标:(1)违法行为的含义及其类别(2)刑法的含义(3)犯罪的特征(4)我国刑罚的种类2.能力目标:(1)能结合违法犯罪的有关案例,正确判断什么是违法行为,什么是犯罪行为。(2)逐步形成自我控制、约束自己不良行为的能力。(3)初步学会分辨是非、分析事物的能力。3.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树立尊重规则、尊重法律的观念。(2)感受法律的尊严,做知法守法爱法的人。(3)加强自身修养,增强法制观念,防微杜渐。三、教学重点使学生能够认清合法与非法行为,初步具有守法观念。四、教学难点行政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三者的区别。预习导航一、知识脉络二、新知初探1、请同学们阅读课本P91事例。思考:一个好学生为什么会丢了大面子?这样的事可以避免吗?2、请同学们以小组为单位分别模拟教材91至92面中的三个情境。三个情境中的主人公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什么危害,其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行为人自己落得了什么结果?3、总结:违法行为的定义;违法行为的种类4.我们结合教材中三个情境来完成教材第93页的表格(提示:任何一类违法行为都有其法律后果,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请同学们看材料来分析犯罪的特征。据中央电视台报道,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正平,32岁,初中文化,系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1992年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2002年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正武”面食店,将所携带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300多人因食用有毒食品而中毒,案发至今已死亡42人。9月30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思考(1)陈正平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什么危害?(2)他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及所属违法行为的类别?(3)陈正平的犯罪行为受到了什么处罚?5.总结:犯罪的特征6.刑罚是不是刑法?请同学们继续看书,谈谈对刑罚的理解。三、我有疑问(把自学中不懂的问题记下来,我们一同探讨)预习交流展示一、组内交流展示:1、以学习小组为单位,交流预习成果,分析探讨不懂的问题。2、收集组内不能解决的问题,准备全班交流探讨。二、班级交流讨论:以小组为单位,以“新知初探”的内容为线索,选派代表向全班做汇报发言。师生共同研讨一、解疑释惑小组内还有哪些疑难问题没有解决,我们共同探究:疑问:解答:巩固提升一、我来选择(温馨提示,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1.下列属于法律的是(B)①《中学生守则》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A.①③⑤B.②④⑤C.①②③D.②③④2.在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刑罚主刑的是(A)A.有期徒刑B.剥夺政治权利C.没收财产D.罚金4.中学生王某不爱学习,迷恋网吧,夜不归宿,屡教不改,后来竟发展到持刀抢劫,致人重伤,结果受到刑罚处罚。这一案例说明(A)A.违法有可能发展为犯罪B.只有犯罪才具有社会危害性C.犯罪不一定违法D.仅仅靠教育不能减少犯罪总结归纳本节课,我的收获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