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论述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及意义一、自然教育理论(一)、自然教育的基本含义卢梭自然主义教育的核心是“归于自然”
他认为教育应顺从于大自然的法则,发展人的天性
在教育中更侧重只人性中的原始倾向和天性的能力,他与人类的“自然状态”又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善良的人性存在于纯洁的自然状态之中
只因为社会的文明特别是城市的文明才是人性扭曲、罪恶丛生,因此,只有“归于自然“的教育远离喧嚣城市社会的教育才有利于保持人的天性
所以他从儿童所受的多方面的影响来论证教育必须“归于自然”,他说每个人都是有自然的教育、事物的教育、人的教育三者培养起来的,但自然的教育人力不能控制所以无法使自然的教育事物的和人为的教育靠拢,只能是后者像自然的教育趋于一致才能实现三种教育的良好结合,因此,必须使人的教育与物的教育配合自然的教育,以自然教育为主轴,使人的教育和物的教育,围绕它而秩序,以儿童的内在自然为依据,通过恰当的教育,使儿童的身心得以顺利的发展
可见,卢梭的自然教育集中表现在对人的自然本性的充分肯定和培养自然人性、理想人格方面,主张以自然为教育的理想准则,接近自然,取法自然,返回自然,归顺自然
他提出教育应遵循自然天性,也就是要求儿童在自身的教育和成长中取得主动地位,无须成人灌输、压制、强迫,教师只须创造学习环境、防范不良影响
被称为“消极教育”(二)、自然教育的培养目标卢梭在《爱弥儿》中表示,然教育的最终培养目标是“自然人”
他认为,由于自然状态与专制制度的对立,所以培“养自然人”与培养公民是两个对立的目的,因此不能同时教育这两种人
具体的公民和自然人的对立主要表现在:(1)自然人是能独立自主的人,他能独自体现出自己的价值,而公民的一切仰赖与专制社会,失去自身独特价值
(2)在自然的秩序中,所有人都是平等的;而社会中,公民石油等级的
(3)自然人是自由的人,他是无所不宜的、无所不能的,而公民在社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