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一、主要内容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一重大决策包括1本局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2本局年度总体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的制定;3本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调整;4专项资金、救灾物资分配使用;5制定和出台涉及全局的规章制度;6涉及本局全体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7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8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及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9涉及全局的其他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包括1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进和调出;2局属企、事业单位干部的调整和任免;3推荐科级、副科级领导干部后备人选;4市级以上荣誉人选的推荐;5对本局干部职工的奖励和对违犯党纪政纪的干部职工的处理意见。三重大项目安排包括1办公设备指固定资产的购置;2组织开展大型活动资金的安排意见;3交通机具大增加;4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资金安排。四大额资金标准支出金额一个事项一次使用现金在1万元以上和局属各单位一次性花费5000元以上的,使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考察学习、会议、培训、燃修、高规格公务接待等。二、决策的原则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党的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职责和权限进行;必须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论证,实行科学决策。三、决策的实施1集体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或拒绝执行。2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要求,带头执行三重一大的有关规定,并要求所分管的科室严格执行有关规定。3凡涉及三重一大问题的工作会议、局长办公会,局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备查。四、决策的程序1涉及重大决策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经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酝酿,范文网提出初步设想,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局党支部集体讨论后做出决策。2重要干部任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由党支部会议集体讨论做出任免决定。3重大项目大安排必须由承办或有关局在充分调查研究或论证的基础上提出方案和报告,经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室讨论决定。4大额度资金必须由使用局拟定支出计划或报告,报分管领导审阅同意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5由党支部会议决定大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由局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要经过与会人员的充分讨论研究后做出决定,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由局办公室拟定会议纪要并起草相关文件,经局长签发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