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上海市校服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乙方(供应方):为维护甲、乙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的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春秋装夏装冬装运动服其他品牌名称材质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款(人民币):元,(大写:)依据本合同签订的订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乙方提供的校服执行以下第项质量标准:1.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其他标准:乙方提供的校服应当具备以下质量标识: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1.校服的样式由甲方指定或由乙方设计
校服的样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等最终由甲方书面确认,作为本1合同的附件
2.乙方应当免费制作校服样衣
3.甲乙双方应将经确认的样衣封样保存
封样时,双方应当将样衣在密封的包装上标注“样衣”并加盖公章,并各自保存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送检1.乙方必须严格依照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样衣,组织生产加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合格的工艺生产加工,确保校服的质量及安全
3.乙方应当在校服出厂前,将一定数量校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后方可交货
五、校服的交付1.交货期及交货地点:乙方应在年月日前交货,并送至甲方指定送货地点
2.交货通知:乙方应在交货前日内,将到货日期、交货数量、装箱规格等相关交货信息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应及时作好收货安排
3.运费承担:运费由方承担
4.包装规格和包装要求: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需包装捆扎牢固,并在外包装上清楚注明规格型号、数量以及甲方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与二次送检1.乙方交付校服时,甲方应对产品数量、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进行查看,并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