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综治目标责任书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前发展,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此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范围校长为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所辖片区学校综合治负责
二、责任内容1、根据文件关于上级规划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安排布署此项工作,并监督实施
2、把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工作与教学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学校第一责任人负责管理本单位教职工和学校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重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查处
4、学校第一责任人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公、检、法)查办治安案件
三、责任考核1、学校社会治理综合治理的情况,要作为学校《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由中心校进行考核
2社会治理综合治理的考核结果,作为学校管理评先推优的重要依据
四、责任追究对不认真按照社会治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1、未贯彻落实社会治安规划,并未组织实施的
2、对责任范围内师生治安案件不及时制止造成后果的,或造成严重后果不1及时上报的
3、责任范围内学校或教师乱收费问题不及时制止处理引起群众上访的
4、学校有安全隐患不及时排除造成事故的
5、师生中出现违法乱纪现象的
6、凡出现上述现象的学校,第一责任人除承担有关部门的查处外,年终考核不合格,被查处当年不得晋职晋级,并扣学校大分有关部门的查处外,年终考核不合格,被查处当年不得晋职晋级
3分;其它当事人除承担永乐镇骊龙小学2015年9月2学校综治目标责任书2017-06-0514:32|#2楼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前发展,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此目标责任书
1一、责任范围各学校校长或负责人为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本校及所辖片区学校综合治负责
二、责任内容1、根据文件关于“四·五规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