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4临床医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章程临床医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由学生中的先进分子组成,是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在院团总支的指导、帮助下成立起来的一个大学生群众组织。在党、团先进思想的指导下,为全体同学服务,接受全体同学监督。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团总支学生会管理体制,更好的服务同学,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湖北中医药大学临床医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第二条组织性质临床医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并由优秀学生组成的、以服务同学为宗旨的、思想先进,办事高效的学生群众性组织。第三条组织宗旨实事求是,踏踏实实地为同学服务。第四条组织职能(一)遵循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开展学生工作,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2/24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勇于实践,努力成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合格人才。(二)维护校规校纪,坚定立场,积极宣传优秀思想观念,抵制不良风气的入侵,促进良好系风、班风的形成,协助学校建设和谐的教学秩序和整洁优雅的学习、生活环境。(三)加强院系领导、老师与同学之间的联系,起到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指导帮助各班委会做好工作,加强各班间的合作与联系;促进同学之间的团结,同学与老师之间的沟通。(四)协助学校各级党、团组织,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注意教育,积极引导同学在实践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准,促进同学全面发展。(五)加强同各院系、兄弟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拓展思维的目的。(六)培养出一批政治合格、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优秀青年。第二章细则成员制度第五条成员的产生、考核与任命3/24(七)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的产生:院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由院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及现任的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提名,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八)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长的产生:院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长由现任各部部长提名,经院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讨论决定。(九)院团总支学生会其他成员的产生:凡我院学生均有资格报名参加竞选。竞选以演讲的方式进行,并进行多方面考核,实行淘汰制。(十)新入选成员的考核期为一个月,在此期间将对其进行岗前培训,学习组织章程及各项组织制度,同时对其进行工作、学习、生活各方面的考察。(十一)考核期满,由被考核者提交一份考核期内的工作总结,写明其考核期内的工作体会,作为对其进行最终评定的参考。最后对合格的人员进行正式任命,并颁发工作牌。第六条团总支学生会的进入及退出(一)认真填写《报名表》,并附上《入组织申请》。(二)有特殊原因需退出团总支学生会的成员须向副书记、主席提出口头申请,填写退组织申请表经团总支学生会的讨论通过,方可退出。4/24第七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享有以下权利:(一)对本组织工作进行讨论并提出批评和建议;(二)参加本组织各项活动;(三)拥有职责范围内的支配权力。第八条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维护团总支学生会的利益和荣誉,学习宣传先进积极思想,努力工作,服从命令,尽职尽责,互相协作。(二)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及本章程。(三)密切联系信息工程学院老师和同学以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倾听意见、接受监督。例会制度临床医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例会是组织内部的一项重要活动,在固定的时间、地点,由固定的人员召开的关于工作总结与部署以及组织发展问题讨论的会议,及时传达学院及院里的主旨思想和相关工作安排。第九条例会时间部长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第十条例会要求5/24(一)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部必须参加,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二)参加会议者应提前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会。(三)例会召开期间应把手机关机或静音,不得随意走动或讨论与例会无关的事情。第十一条因事不能按时参加例会者应向纪检部提交书面假条,不得由他人代假,如有紧急情况不能及时请假,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工作制度第十二条各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