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跨境通道合集|内保外贷、境外直投、跨境付汇……资金出入境是跨境并购的一大难题,由于中国在资本项目上的外汇管制尚未完全放开,境内企业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向境外支付时,仍会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直接或间接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境内企业在不同的交易结构下向境外付款时,受到的监管程度也有所不同。目录:一、概述二、经常项目项下的付汇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交易真实性审核应提交的文件和审核主体相关纳税义务三、资本项目项下的付汇外债偿还外商投资企业减资后外方投入资本的汇出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后外方人民币所得汇出境外放款四、境内机构境外投资的政府备案审核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备案批准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批准外汇管理相关程序五、、内保外贷内保外贷的登记内保外贷项下资金使用限制一、概述由于中国在资本项目上的外汇管制尚未完全放开,境内企业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并向境外支付时,仍会受到外汇管理部门直接或间接的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境内企业在不同的交易结构下向境外付款时,受到的监管程度也有所不同。境内企业通常可以根据以下交易向境外付款:1、通过经常项目下的服务费、货款或股息的支付;2、通过资本项目下的偿还外债本金、外商投资企业减资或清算、企业境外放款、企业境外投资;3、内保外贷。本系列文章就上述三种方式所涉及的程序和文件,作概括的说明。各种境外付汇方式的概述资金出境主要方式或通道类型比较二、经常项目项下的付汇通过经常项目下的服务费支付或企业股利支付,境内企业可以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或其他外币汇出境外。为实现上述目的,境内企业需要符合以下条件:已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外汇支出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文件;已完成于主管税务部门的备案。以下将就上述条件和规定作详细的说明。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根据外汇管理相关规定,境内企业应首先到外汇局进行机构基本信息登记,然后在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目前,外汇局不再对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开立、变更、关闭进行事先核准,境内企业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基本信息登记需向外汇局提交:(a)营业执照;和(b)组织机构代码证。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需向外汇指定银行提交:(a)开户申请书;(b)营业执照;和(c)组织机构代码证。2、交易真实性审核根据外汇管理相关规定,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应当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就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境内企业应凭有效单证以自有外汇支付或者向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外汇局或外汇指定银行将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根据《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指引》(“《指引》”),《指引》中列明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项目,除了另有明确规定的项目外,其他项目的外汇收支按照《指引》及配套实施细则执行。根据《指引》,经营外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办理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时应按照外汇局的规定对交易真实性进行合理审查;外汇局有权对相关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境内机构或个人无论是购汇支付还是从外汇账户支付,金融机构都应当审核《指引》中所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3、应提交的文件和审核主体(1)服务贸易的概括规定首先,就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的服务贸易外汇收支,《指引》列举了针对不同的业务类型金融机构应审查并留存的交易单证,该等业务类型包括国际运输业务、对外劳务合作或对外承包工程、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利润、股息和红利的对外支付等。针对未列明的业务类型,需要审查的交易单证包括合同(协议)或发票(支付通知)或相关其他交易单证。金融机构应审查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因此,对于《指引》明确规定的服务贸易项下的外汇收支,由金融机构审核即可,不需要外汇局的批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服务贸易项下的对外支付数额如果太高,金融机构内部对交易的合理性和真实性审查会很严格,比如会提交给上一级银行机构进行审查等。其次,办理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下(含5万美元)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业务的,金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