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地块与建筑控制8
1建筑退线8
1建筑退线分为地上建筑退线和地下室退线
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应满足消防、日照、地下管线、交通安全、防灾、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规范及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划要求
2除连接市政管网的管线外,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市政设施不应逾越用地红线;建筑物正投影外缘不应逾越建筑退线
在满足不突出用地红线的情况下,允许突出建筑退线的建筑突出物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建筑物独立地下室外墙面(柱外缘)退线距离不应小于3米,面积狭小地块和相关规划特殊要求地区,在满足消防、地下管线布置、人防疏散、基坑支护和基础施工等技术要求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退线
4沿轨道交通线两侧新建的建筑应符合轨道交通线建设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5建筑退线一般按两级退线进行控制,建筑退线距离在符合建筑间距要求的前提下应符合表8
5建筑退线一般按两级退线进行控制,建筑退线距离在符合建筑间距要求的前提下应符合表8
6当住宅、学校等噪音敏感建筑相邻高速公路或快速路时,临道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应小于15米;当住宅、学校等噪音敏感建筑相邻城市主次干路时,临道路一侧的建筑退让用地红线距离不宜小于12米
2地块出入口8
1地块的主要人行出入口和车行出入口应尽量分开设置,以减少对行人的干扰
地块的车行出入口穿过人行道区域时,应采用坡化开口,地面应作明显的标识,行车道周围应有明确的警告以及供行人临时等候的场地和辅助保护设施
2地块的人行出入口宜设置在主街或相邻公共空间四周,与公交车站、轨道站相邻的地块,人行出入口应与公交车站、轨道站有方便的步行联系
地块的车行出入口应设置在次干路及以下等级的道路上,并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
当地块较小并与街区内多个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