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照明装置的安装一、照明方式与种类照明方式可分为四种:一般照明;分区一般照明(当仅仅需要担高房间内某些物定工作区的照度,而采用的照明方式);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照明种类可分为六种:正常照明;应急照明(包括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值班照明;警卫照明;景观照明和障碍标志灯
二、照明供电1.照明供电系统的一般原则照明供电网由馈电线、干线和分支线所组成
供电网络的接线方式有:放射式树干式与混合式三种
(1)三相照明线路上每相负荷的分配,应尽量平衡
在每个分配中的最大相与最小相的负荷电流差,不可超过30%
(2)照明系统中的每一单相回路,不应超过16A;灯具数量不宜超过25个
大型建筑组合灯具,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25A;电光源数量不宜超过60个
建筑轮廓灯,每一单相回路不宜超过100个
(3)当灯具与插座共为一回路时,其中的插座数量不宜超过5个(组)
当插座为单独回路时,数量不宜超过10个(组)
(4)在照明分支回路中,不可采用三相低压断路器对三个单相分支回路进行控制与保护
(5)对于特别重要的负荷,宜在负荷末级的配电盘中采用自动切换电源的方式,也可采用两个专用回路各带约50%的照明灯具和配电方式
(6)当正常照明发生故障而须继续或暂时继续工作所设置的备用照明,应采用两路电源或两回路供电
①当采用两路高压电源供电时,备用照明的供电干线,应接自不同的电源变压器上
②当采用两路低压电源供电时,备用照明的供电干线,应接自两段低压配电干线上
③当具备自备发电机组时,备用照明的供电干线,一路接自发电机组,另一路接处正常照明电源
④当不具备两个电源或两个回路时,备用照明电源,宜采用蓄电池组
(7)插座宜由单独回路供电
①一个房间内的插座,宜由同一回路配电
②潮湿房间(住宅中的厨房除外)内不允许装设一般插座,但设置有安全隔离变压器的插座可例外
③备用照明、疏散照明的回路中,不可设置插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