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目前各类公文著述对国家行政机关公文讲解存在某些错误或不足之处
公文著述解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必须扣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下文是XX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XX省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各级人政府及其部门和所属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三条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下同),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公务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施行行政措施,请示和答复问题,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十分重视公文处理工作,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文牍主义,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第四条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
公文由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办公厅(室)的文书处理部门或文书工作人员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保密规定,确保国家秘密
第五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办公厅(室)应当设立文书处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公文处理工作
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文书处理部门,以下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负有业务指导责任
第二章公文主要种类第六条我省国家行政机关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命令(令)省和成都、XX市人民政府发布行政规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采取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奖惩有关人员,第1页共10页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等用命令(令)
(二)议案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的事项,用议案
(三)决定对重要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