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是就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课征的一种税收。基本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是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的共管税种,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本期主讲人张海川企业所得税管理处副处长(税收基本要素、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收入总额、税前扣除、资产处理、税收优惠)一、企业所得税的基本概念税种的基本要素: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地点等。(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按照国际惯例,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非居民企业。居民企业是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判断居民企业的标准主要有两个:一是注册登记地。二是实际管理机构。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的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二)课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所得,也就是企业取得的收益。一般的居民企业,企业所得包括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即全球所得。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包括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内,但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企业所得仅包括,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三)税率税率是税款征收比例或额度,是税制的核心。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是25%。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其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适用税率20%。但在实际执行中仅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型企业,仅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纳税地点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地点。居民企业应该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如果登记注册地在中国境外的,应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二、应纳税所得额的基本原则权责发生制原则(基本原则)税法优先原则(一)什么是权责发生制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在权责发生制条件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一般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支持取得所得的权利所有事项已经发生。第二个条件,应该取得的所得额可以被合理的准确的确定。例如: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发出了货物,这时就可以认为企业已经拥有了取得该项销售收入的权利,如果企业能够合理准确的确定收入额,即使当期企业没有实际收到货款,按照上述的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也应确认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例外情况:利息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入(二)税法优先原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法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三、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的亏损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允许抵免的税额四、收入总额企业以货币形式或者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包含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证券投资以及债务豁免。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一)销售收入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销售商品收入的确认条件(同时满足):1.销售商品的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的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