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与切割安全第一分篇通用规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实施焊接、切割操作过程中避免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本标准为安全地实施焊接、切割操作提供了依据。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T2550—19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氧气橡胶软管GB/T2551—1992焊接及切割用橡胶软管乙炔橡胶软管GB/T3609.1—1994焊接眼、面防护具GB/T4064—1983电气设备安全设计导则GB/T5107—1985焊接和切割用软管接头GB7144—1985气瓶颜色标记GB/T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5578—1995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579—1995弧焊设备安全要求第一部分:焊接电源GB15701—1995焊接防护服GB16194—1996车间空气中电焊烟尘卫生标准JB/T5101一1991气割机用割炬JB/T6968—1993便携式微型焊炬JB/T6969—1993射吸式焊炬JB/T6970—1993射吸式割炬JB7496—1994焊接、切割及类似工艺用气瓶减压器安全规范JB/T7947—1995等压式焊炬、割炬3总则3.1设备及操作3.1.1设备条件所有运行使用中的焊接、切割设备必须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存在安全隐患(如:安全性或可靠性不足)时,必须停止使用并由维修人员修理。3.1.2操作所有的焊接与切割设备必须按制造厂提供的操作说明书或规程使用,并且还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3.2责任管理者、监督者和操作者对焊接及切割的安全实施负有各自的责任。3.2.1管理者管理者必须对实施焊接及切割操作的人员及监督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设备的安全操作、工艺的安全执行及应急措施等。管理者有责任将焊接、切割可能引起的危害及后果以适当的方式(如:安全培训教育、口头或书面说明、警告标识等)通告给实施操作的人员。管理者必须标明允许进行焊接、切割的区域,并建立必要的安全措施。管理者必须明确在每个区域内单独的焊接及切割操作规则。并确保每个有关人员对所涉及的危害有清醒的认识并且了解相应的预防措施。管理者必须保证只使用经过认可并检查合格的设备(诸如焊割机具、调节器、调压阀、焊机、焊钳及人员防护装置)。3.2.2现场管理及安全监督人员焊接或切割现场应设置现场管理和安全监督人员。这些监督人员必须对设备的安全管理及工艺的安全执行负责。在实施监督职责的同时,他们还可担负其他职责,如:现场管理、技术指导、操作协作等。监督者必须保证:——各类防护用品得到合理使用;——在现场适当地配置防火及灭火设备;——指派火灾警戒人员;——所要求的热作业规程得到遵循。在不需要火灾警戒人员的场合,监督者必须要在热工作业完成后做最终检查并组织消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3.2.3操作者操作者必须具备对特种作业人员所要求的基本条件,并懂得将要实施操作时可能产生的危害以及适用于控制危害条件的程序。操作者必须安全地使用设备,使之不会对生命及财产构成危害。操作者只有在规定的安全条件得到满足;并得到现场管理及监督者准许的前提下,才可实施焊接或切割操作。在获得准许的条件没有变化时,操作者可以连续地实施焊接或切割。4人员及工作区域的防护4.1工作区域的防护4.1.1设备焊接设备、焊机、切割机具、钢瓶、电缆及其他器具必须放置稳妥并保持良好的秩序,使之不会对附近的作业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4.1.2警告标志焊接和切割区域必须予以明确标明,并且应有必要的警告标志。4.1.3防护屏板为了防止作业人员或邻近区域的其他人员受到焊接及切割电弧的辐射及飞溅伤害,应用不可燃或耐火屏板(或屏罩)加以隔离保护。4.1.4焊接隔间在准许操作的地方、焊接场所,必要时可用不可燃屏板或屏罩隔开形成焊接隔间。4.2人身防护在依据GB/T11651选择防护用品的同时,还应做如下考虑:4.2.1眼睛及面部防护作业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必须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或佩戴安全镜、护目镜或其他合适的眼镜。辅助人员亦应配戴类似的眼保护装置。面罩及护目镜必须符合GB/T3609.1的要求。对于大面积观察(诸如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