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议题调研水平之我见提高代表参与常委会议题调研水平之我见根据《代表法》规定“代表应当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织的集中视察和专题视察活动”
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组织的调研活动是扩大代表知情知政权利、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增强人大常委会监督实效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强民主法制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这一制度,得到了各级人大组织的积极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各地对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议题调研缺乏一个明确规范和要求,使人大代表参与人大常委会议题调研工作在一定程度形成了“开会报个到、视察挂个号”、身在曹营心在汉的现象,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参与常委会议题作用,必须要注意抓好以下几环节:一、制度保障是前提
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议题调研活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费时费力
而在我国,人大代表的兼职性质,确定了人大代表在履行代表职务活动中,必然要受到各方面条件的制约,使代表在调研的时间和效果大大折扣,进而影响人大监督审议水平的提高
这就要求人大常委会在调研活动中必须从制度上明确要求,创造条件,让代表用心投入、安心调研
一是要处理好代表业务工作和调研任务的关系,让代表能排除干扰,全身心投入到调研活动中去
二是要安排好代表执行调研任务期间的待遇问题,让代表享有不低于原单位同等的请假、休假和补助政策,不因调研活动而降低代表应当享受到的待遇
三是从方便代表履职的角度,积极维护代表调查询问权、审议发言权,努力保障代表的人格尊严不受侵害,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保证代表履职的积极性
二、精心筹划是关键
每名人大代表都代表一个方面的利益群体,他们的文化层次、参政能力、专业水平参差不齐,悬殊较大,而人大常委会的调研议题也是千头万绪,对专业、阅历、参政能力有较高要求
常委会在组织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议题调研活动时,能否做到人、事合理搭配,是保证议题调研成功的先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