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名词解释:1
再保险:再保险是一方保险人将原承保的部分或全部保险业务转让给另一方承担的保险,即对保险人的保险
2.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3.近因:近因是引起保险标的损失的直接、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4.比例再保险:比例再保险是指分出人与分入人相互订立合同,按照保险金额比例分担原保险责任的一种分保方法
在比例再保险中,可以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和混合再保险
5.投机风险:投机风险是既可能造成损失也可能产生收益的风险
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可能:损失、无损失和获利
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7.自杀条款:为了更好地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险人也出于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很多人寿保险合同中都将自杀列入保险条款,但规定在保险合同生效较长的期限后被保险人自杀行为,保险人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通常是2年,以防止被保险人预谋保险金而签订保险合同
8.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死亡两种形态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当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事故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满足时,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
9.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10.保险深度:保险深度是保费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
它反映了一国的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
11.保险利益:保险利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12.重复保险:重复保险是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同时分别向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其保险金额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13.保险密度:是指安全国人口计算的平均保费额
反映一国国民受到保险保障的平均程度